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4月8日-4月15日。在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我院将结合考生意愿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
学院监督电话:025-835983**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8日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4月8日-4月15日。在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我院将结合考生意愿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
学院监督电话:025-835983**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