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2025 年东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和相关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对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港澳台地区考生进行了复试,现将结果
公示如下,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招办公共邮箱 seuyzb@pub.seu.edu.cn 提出书面申请。
说明: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2025 年东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和相关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对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港澳台地区考生进行了复试,现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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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