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三)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四)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复试安排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根据2025年我院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一志愿生源数确定复试分数线。第一批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学科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 | 单科(≤100) | 单科(>100)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260 | 34 | 51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260 | 34 | 51 |
1401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266 | 34 | 51 |
备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请执行《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到学院进行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8:30-17:00,地点为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材料大楼H楼D308室。
资格审查需要查验和收取的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考生);
(2)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查验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各一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复试缴费
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地址: 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
(四)复试报到的分组抽签程序
复试采用双盲随机分组制度,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考生分组:考生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组别及个人面试序号;
2.考官分配:面试专家组组长于考试开始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各专家组的面试场次;
3.序列管理:各面试专家组严格依照考生抽签序号依次开展面试工作。
(五)复试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集成电路工程(085403)笔试科目均为《F52专业基础综合四(集成电路原理、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详见研究生院公告。笔试成绩不满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现场面试。
(2)内容和要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
面试侧重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组织程序
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面试内容主要通过专家提问
第二批次(调剂考生):面试内容主要通过考生随机抽题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3月29日(周六)13:30开始,地点为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H座3楼(具体见指引牌)。
(5)面试成绩组成比例
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2.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
3.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
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6.其他情况见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办法
三、录取排序规则
(一)排名方法
按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集成电路工程(085403)三个学科分别进行排名,根据招生目录、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同分规则
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得分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5.复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
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不解之处,可致电安徽大学 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551-63861024,电子邮箱:ic@ahu.edu.cn)。
学院纪委对本次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集成电路学院纪委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61685;电子邮箱:ic@ahu.edu.cn;通讯地址:材料楼H楼三楼,D311B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多校区办学,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卓越工程师项目、滁州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研究院、环境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和合肥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一阶段(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可申请学校住宿;第二阶段在联培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科学研究,学校不安排住宿。
(五)我校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将在各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拟录取考生中择优遴选。有意向参与的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关注我院后续遴选公告。
六、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列事宜以《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相关文件为准。以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
安徽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