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按一级学科成立10个面试专家组,其中化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个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个组,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个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个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7人组成,7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每组另设秘书1人。各组具体安排如下:
化学第1组 地点:笃行南楼B305
化学第2组 地点:笃行南楼B307
化学第3组 地点:笃行南楼B309
化学第4组 地点:笃行南楼B313
化学工程与技术第1组 地点:笃行南楼B411
材料工程第1组 地点:笃行南楼B213
材料工程第2组 地点:笃行南楼B215
化学工程第1组 地点:笃行南楼B406
化学工程第2组 地点:笃行南楼B408
化学工程第3组 地点:笃行南楼B410
面试考生候考区 地点:笃行南楼200
面试协调组 地点:笃行南楼B315
(三)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四)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复试安排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化学(0703):274分及以上;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260分及以上;
材料工程(085601):260分及以上;
化学工程(085602):260分及以上。
同时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二)复试资格审查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到学院进行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0:00-17:00,地点为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理工G楼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需要查验和收取的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考生);
(2)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查验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各一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复试缴费
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地址: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
(四)复试报到的分组抽签程序
考生报到时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复试的分组及序号。
(五)复试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化学(0703):F43有机化学,有机化合物的结构、组成、分类、命名及同分异构现象,脂肪烃、芳香烃、醇、酚、醚、醛、酮及羧酸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脂肪烃、芳香烃、醇、酚、醚、醛、酮及羧酸的结构对其性质的影响。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F44化工原理,动量传递、热量传递、质量传递基本理论,常见单元操作分析,相应设备的工艺设计和计算。
材料工程(085601):F45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材料结构与性能,材料制备与成型加工,相变理论与相图。
化学工程(085602):F44化工原理,动量传递、热量传递、质量传递基本理论,常见单元操作分析,相应设备的工艺设计和计算。
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详见研究生院公告。笔试成绩不满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现场面试。
(2)内容和要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
面试过程中考生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使用任何工具书和词典(包括电子词典)。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具体程序包括:
①考生进入考场前,抽取一道专业英文文献题,并作阅读和翻译的准备。进入考场后,阅读并将内容翻译成汉语。
②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
③考生抽取2道专业试题,当场作答。
④面试老师随机提问,考生作答。
(3)面试组织程序
①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②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
③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
④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⑤根据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
⑥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
(4)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30日9:00 — 21:00;
地点: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笃行南楼。
(5)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不满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排序规则
(1)排名方法
最终总得分按一级学科排序。若某二级学科招生指标已满,按一级学科排名依次调剂到其他二级学科方向。
(2)同分规则
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不解之处,可致电安徽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551-63861152,电子邮箱:ahucceyjb@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纪委对本次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化学化工学院纪委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61261;通讯地址: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理工G楼204)。
五、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